上古法典:古希臘的克里特人是如何保障孤兒寡母的合法權益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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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于公元前740年的底比隆陶瓶,上面有較早的希臘字母

在公元前7世紀中后期,隨著希臘字母的出現(xiàn),還有古希臘的社會矛盾激化,最早的古希臘成文法開始出現(xiàn);其中,文獻記載的最早成文法出現(xiàn)在雅典;而出土文物所見的成文法最早出現(xiàn)在歷史悠久,素有立法傳統(tǒng)的克里特島。

在雅典所在的阿提卡半島,隨著人口增長但是地狹人稠,有限的土地無法養(yǎng)活日益增長的人口,而人口的增長很容易打破希臘世界脆弱的資源平衡,接連不斷的歉收和顆粒無收,會導致窮人向富人和貴族借貸,越來越多的人淪為債務奴隸,貴族對土地和財富的壟斷引發(fā)了其他社會成員的極大不滿,這導致了社會矛盾的激化,在雅典,這一行為引發(fā)了基隆暴動的篡權行為,這個外邦僭主的女婿希望奪取政權,但是最終失敗。

面對雅典的社會亂象,在公元前621年,一個名叫德拉古的雅典貴族被授權制定法律,這是雅典最早的成文法,所有的法律文書寫在由軸貫穿,可以旋轉的木板上,所有可以識字的雅典人都可以查詢法典,這限制了貴族對于法律的隨意解釋,但是但是無論罪行輕重,所有懲罰都是死刑。用德拉古自己的話說,輕罪需要判死刑,重罪更是罪孽深重,但是他想不出能用什么懲罰,所以也只好判處死刑。所有人犯任何法都判死刑,就形同沒有判決,這樣的法律,當然無法激勵出有愛國心的戰(zhàn)士,直到梭倫改革前,雅典依舊深陷內憂外患的困擾之中。

上古法典:古希臘的克里特人是如何保障孤兒寡母的合法權益的?

德拉古的立法是蘸著鮮血書寫的

而迄今為止希臘地區(qū)出土的最早的古希臘成文法,發(fā)現(xiàn)于希臘克里特島,這里是希臘神話中最早的海軍統(tǒng)帥和立法者米諾斯王的故國,當?shù)厮赜幸晕臋n管理國家的傳統(tǒng)。而在島上的德雷羅斯,出土了距今為止希臘最早的成文法典,其成文年代是公元前650年-公元前600年,是多利亞人城邦的一份就職宣誓文書。

其內容主要是限制一個人連選連任,或者在短時間內多次擔任城邦的最高領袖Kosmos,只有宣讀遵守誓言,一個人才能擔任最高官員,人民公仆或者進入20人的城邦委員會,體現(xiàn)了古希臘政治中防止權力過分集中的原則,其內容如下:

愿諸神恩待我們,城邦議決結果如下:若一人做了Kosmos(城邦最高官員),十年之內,此人不得再擔任這一職務。若他再任該職,無論他做出什么決定,他自己都得承擔雙倍責任;第二次當選之后,其有生之年將不再得到錄用,而他作為“ Kosmos"所做的事情,統(tǒng)歸于無效。只有宣誓接受以上議決的人,才能出任"Kosmos"、"Demioi“(人民的公仆)和城邦二十人委員會的成員。

考慮到當時男子的平均年齡和可以參政的年輕,這基本上將作為最高執(zhí)政的次數(shù)限定在一次以內。而且對于再次任職的貴族,需要對所犯過失承擔雙倍責任,作為對其再次重掌大權的制約。

古希臘人公開鐫刻立法的場景

在此之后,另一部出土的古希臘成文法,是1850年在克里特島發(fā)現(xiàn)的格爾蒂法典,這些法典被刻在格爾蒂城邦的墻壁上,也是出于公開法典的目的,讓識字者有機會解讀法典。但是到了公元1世紀的羅馬時代墻壁被拆,建材被用作其他建筑物的基石。

格爾蒂法典的使用年代是公元前6世紀末到前5世紀,法典對于婦女權益,孤兒權益,離婚前后出生的孩子的撫育問題,還有性犯罪做了非常詳細趣的規(guī)定,體現(xiàn)了多利亞人社會中,女性法律地位和社會自由度相對較高的事實:

強奸和通奸罪

根據(jù)法典,強奸犯將受到罰款。罰款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受害者和被告之間的社會地位差異。被判犯有強奸農奴罪或奴隸罪的自由人,將受到最低的罰款;但被判強奸一個自由男人或女人的奴隸,將被處以最高罰款。根據(jù)法律,通奸的處罰與強奸類似,但也要考慮犯罪的地點。該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在女性父親,丈夫或兄弟的家庭(而不是在其他地方)內對通奸行為,處以更高的罰款。罰款還取決于該婦女以前是否犯過通奸罪。罰款是針對參與通奸的男性,而不是女性。法典沒有規(guī)定對女性通奸的懲罰。

在離婚的情況下,法典賦予婦女少量的財產權。離婚的婦女有權獲得婚姻帶來的任何財產,以及從其財產中獲得的共同收入的一半。法典規(guī)定,在離婚前受孕但在離婚后出生的任何子女均由父親監(jiān)護。如果父親不接受孩子,一部分財產將退還給母親,以保證孩子的撫養(yǎng)。

財產權和繼承

盡管丈夫管理著家庭財產的大部分,但法典仍然劃定了妻子的財產權益:

如果妻子去世,丈夫將成為其財產的受托人,未經其子女的同意,不得對其采取任何安排。在男子再婚的情況下,第一任妻子的財產立即歸其子女所有。如果妻子死于無子,她的財產將歸還給其血親。如果丈夫與孩子一起去世,則妻子將其財產托付給孩子。如果孩子在父親去世時已成年,則財產由孩子分配,而男性則擁有全部土地。如果丈夫死于無子,妻子將被迫再婚。被領養(yǎng)的孩子擁有血親生子的所有繼承權,在任何情況下均被視為合法繼承人。但是婦女不允許收養(yǎng)孩子。

評論列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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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16 08:09:11

現(xiàn)在的生活節(jié)奏太快,往往忽略了感情的經營,適當?shù)那楦凶稍冞€是有必要的,特別是像你們這樣專業(yè)的機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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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14 23:07:51

老師,可以咨詢下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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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3-04 04:03:10

如果發(fā)信息不回,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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