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江蘇公共·新聞頻道《新聞360》報道:近日,蘇州常熟的女子段某,和丈夫吵了一架后,更是做出了報假警的荒唐舉動。她撥打110稱,有人正在賣淫嫖娼,里面就有她的丈夫。不過民警調查后發(fā)現,并沒有這回事。
民警調查之后發(fā)現,事發(fā)地附近并沒有她說所的這種容易發(fā)生賣淫嫖娼違法活動的場所。民警還發(fā)現段某的丈夫當晚人在張家港,跟段某說的情況也不符合。多次電話聯系后,段某終于承認了是自己報了假警。
原來,在今年的三月份左右,段某聽到她老公在微信中跟異性聊天,她就懷疑她老公應該是跟異性有不正當男女關系。她報假警的意圖就是希望公安機關管一管她老公。
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警方對段某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。
由此可見,不要把個人的沖動情緒,發(fā)泄在公眾場合,這樣非但不能解決問題,只會加大自己的損失。如果觸犯了法律法規(guī),還要承擔法律責任。
江蘇臺/鄭偉康 常熟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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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列表
老師真厲害,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幫助受傷的人,文章寫的讓人很感動
發(fā)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么辦呢?
如果發(fā)信息不回,怎麼辦?
如果發(fā)信息,對方就是不回復,還不刪微信怎么挽回?